舞文枉法的成语故事


舞文枉法

拼音wǔ wén wǎng fǎ

基本解释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

出处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


暂未找到成语舞文枉法 的典故!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舞文枉法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墨守成规 清 黄宗羲《钱退山诗文序》:“如钟嵘之《诗品》,辨体明宗,固朱尝墨守以为准的也。”
秋水伊人 《诗经 秦风 蒹葭》: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;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”
缘悭分浅 明·西湖渔隐主人《欢喜冤家》第22回:“缘悭分浅,不获再睹丰仪。”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胸有成竹 宋 苏轼《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》:“故画竹,必先得成竹于胸中。”
仁义道德 唐·韩愈《原道》:“后之人,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,孰从而听之。”
夫唱妇随 《关尹子 三极》:“天下之理,夫者唱,妇者随。”
同心合力 《书·泰誓中》:“予有乱臣十人,同心同德。”
十羊九牧 《隋书 杨尚希传》:“所谓民少官多,十羊九牧。”
飞檐走壁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6回:“这个人本来是一个飞檐走壁的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