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wò lǐ
注音ㄨㄛˋ ㄌ一ˇ
繁体臥理
⒈ 犹卧治。
⒈ 犹卧治。
引《南史·刘善明传》:“淮南 近畿,国之形胜,非亲贤不居,卿与我卧理之。”
宋 范仲淹 《祭韩少傅文》:“偃息近藩,旨酒盈樽,可以卧理,不废清言。”
清 李渔 《玉搔头·讲武》:“自从到任以来,且喜刑清政肃,吏辑民安,官舍清閒,可称卧理。”
⒈ 比喻为政有方,不劳而治。参见「卧理淮阳」条。
引《南史·卷四九·刘怀珍传》:「淮南近畿,国之形胜,非亲贤不居,卿与我卧理之。」